山東股權設計:勝藍股權丨技術入股如何作價呢?
202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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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勝藍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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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創業的時候,總會有人說:我有技術,我想用技術入股,或者是我有資源,我以資源入股等等。那么關于技術,資金,資源這些無形資產,在越來越受到當下創業公司重視的時候,同時他們又是創業型的公司非常重要組成部分的時候,那么以上這些無形資產到底應該作價多少來占股合適呢?
技術入股是指技術持有人以技術成果作為無形資產作價出資入股公司的行為。技術入股后,技術出資方獲得股東地位,相應的技術成果財產權歸公司享有。技術成果的入股不同于貨幣、實物的出資,因為技術成果并不是一個客觀存在的實物,要發現其真實價值相當困難,而且對其過高或過低的評價,均會損害出資方的利益,高估損害其他投資人和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低估會損害知識產權出資人的利益,從而引起糾紛。技術成果作為非貨幣形式的出資,重要的是在于價值的確定。在實踐中,技術成果出資入股的作價方式主要有二種:技術評估作價是指評估機構對出資人的技術成果的價值進行確定的作價方式,即將技術價值量化的過程。協商作價方式是出資人不經評估,自行商定入股技術的作價金額的一種方法,這種作價方式是出資各方在誠信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來確定出技術的價值。企業和其他股東需要了解技術成果入股它不等同于貨幣實物的出資,無論是評估作價還是協商作價,都很難發現它真實的價值。那么當我們在企業發展過程中,如果出現技術價值的前期評估價值與后期表現反差較大的情況下,我們還需要考慮客觀和主觀兩方面的因素。所以,采取兩種作價方式相結合的方法,更加合適。
原公司法規定股東以非貨幣出資所占注冊資本比例限制不能超過70%。而2014年的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條中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限額另有規定,從其規定。“取消了比例控制。所以從2014年新《公司法》正式實施起,將不再對非貨幣出資額的比例進行限制。